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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电动自行车质量关 护航新国标实施
发布时间:2024/11/22 16:28:25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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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新规宣传、张贴告知书、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现场指导新规宣传。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宣传和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电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经营主体11月1日起不符合上述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全覆盖张贴告知书。执法人员向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发放《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告知书》,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做好进货检查验收,确保供货商资质齐全,并检查车辆合格证、充电方式、控制器和锂电池,核对产品合格证上“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CCC证书编号”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告知经营主体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车型自11月1日起不得售卖。同时,要求不得以非卖品、展示品等名义在门店摆放、存放其他无关车辆;销售门店应当守法经营,主动公开承诺“拒绝非法改装”。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法人员现场察看了在售车辆的合格证明、厂名厂址和CCC认证标识,要求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禁止购销不合格产品,不得为消费者提供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做到规范经营、安全经营

     下一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监管执法靶向性,提升打击精准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工作态度,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让群众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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