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34件。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4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4月已公示销号27件,现将剩余的7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格尔木市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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