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09:38:28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
浏览量: 264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格尔木苏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88家当事人:

格尔木苏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8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无正当理由连续不申报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时间已达两年以上,通过登记的住所查找不到,拨打企业登记信息留存的电话号码处无人接听、停机、不认识法人状态;且经税务部门核实,上述当事人分别列入非正常户一年以上或无纳税登记之情形,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也未发现上述公司有“经营事项变更”信息,经公告催办逾期未履行注销或补报年报等法定义务,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逾期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我局拟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的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上述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隽凯强  李彩凤,联系电话:0979-8427811,地址: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市监局34-36号窗口)

附件: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名单.xls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