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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枫桥经验” 擘画“为民图景”
发布时间:2024/12/05 11:36:57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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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期(总第10529期)

今年来,格尔木市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增强做好调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夯实解纷基础,以体系健全支持调解工作行稳致远。一是组织网络有效覆盖。积极推动形成“夯实村居、做优行专、衔接多元”的三级联动调解网络体系,现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28个,其中:村人民调解组织41个、社区人民调解组织37个、乡镇人民调解组织5个、街道人民调解组织5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其他调解组织6个,有效织密城市、农村、企事业和专业调解组织网。二是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现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512人,其中:村调委会调解员156人、社区调委会调解员168人、乡镇调委会调解员30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33人、企事业调委会人数87人、其他组织调解员38人。三是部门联动成效显著。联合多部门建立“诉调、访调、警调”对接机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设立相应调解室,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截至目前,部门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

建设过硬队伍,以能力提升保障调解工作提质进阶。一是选任精准化。结合实际,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村警纳为各村(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并选聘具备专业知识的热心人民,使调解工作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现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512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96名。二是业务专业化。通过集中培训、以会带训、案件评查等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使各类人民调解员明确新时期下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任务和要求,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掌握调解民间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00余次,受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三是管理规范化。定期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综合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依次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四个评定等级,现全市共有二级调解员1名、三级调解员29名、四级人民调解员128名。10名调解员荣获“格尔木市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3名调解员荣获“海西州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1名调解员荣获“青海省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

构筑支撑平台,以开拓创新促进调解工作长远发展。一是“四纵四横”显成效。创新工作思路,把“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人心,利用民调网、警调网、访调网、诉调网组成“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街道,社区,司法,派出所一站式四级平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集中各自职能优势,将矛盾纠纷分类处理,提高矛盾纠纷处理的效率,打好调解“组合拳”。二是“司警居+”优服务。深入推进“司警居+”联动,采取“调解中普法、普法中调解”普调模式,设立“刮碗子”“尕板凳”等工作调解室,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热乎乎的谈话中,实现“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效果。三是“数字赋能”惠民生。加快纠纷受理、转办、调解全流程智能化运用,积极推广应用“青海智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智调解”APP,对人民调解案件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回访,帮助、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提高调解工作效率。依托“格尔木普法”公众号等公布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受理二维码,帮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00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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