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报告的通知》(格法办发〔2024〕23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现将我局2024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格尔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学习重点内容,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制定印发党支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读物,并积极组织开展财政系统学法用法活动和法治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财政干部和全市财务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执法用法水平,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二)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认真对照宣传时间节点,借助横幅、电子屏、展板、宣传手册、学习平台等载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平安建设宣传月”“禁毒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宣讲,从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具购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农惠民政策方面进行宣讲,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位,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公众参与意识。
(三)坚持依法理财。树牢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依法理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严格执行预算调整调剂制度,调整事项报人大审议,调剂事项按程序报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下达预算批复。完成了2023年格尔木市财政决算和全市部门决算报表编审工作,目前按程序上报,待财政决算经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市财政对各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并公开。及时将年度债务化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强化财政监督,扎实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四)依法保障民生支出。严格落实“三保”不出问题的要求,足额将“三保”纳入预算优先安排,制定“三保”保障清单。加强“三保”支出管理,按月对“三保”支出进行统计和监测,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全市党政机关、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行运转。截止9月30日,民生支出30.9亿元,占总支出的83.5%。坚持教育优先,安排资金4.46亿元,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安排资金3.96亿元,支持就业创业,支持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发展人民卫生健康事业,安排资金2.47亿元,促进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住有所居,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17亿元,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坚持均衡发展,安排资金6419万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旅游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繁荣发展。
(五)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安排资金10.4亿元,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1553.03万元,支持中央第三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大政府公共投入,安排资金9.22亿元,不断加快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竞争发展能力;精准施策扶持企业发展,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截止8月,新增减税降费及免税退税5.77亿元,安排企业各类补助资金1.19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 1.01亿元,有效改善了农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完善了我市农牧区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通过“一卡通”系统已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7998.33万元,有力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
(六)主动履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牢牢把握财会监督使命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持续推进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专项行动、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及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以严明财经纪律推动各类,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升管理绩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七)“放管服”采购信息化。一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使政府采购更加廉洁高效,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格尔木市财政局创新模式,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依托,着力打造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政采云”平台,“政采云”平台于2017年12月启动上线,2018年2月起在全市正式全面推广,采购单位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均可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采购,平台上架商品3000种,商品类目涵盖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办公耗材等方面。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格尔木市地区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省首个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格尔木市圆满完成,实现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运行。实现青海省政府采购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远程异地评标机制进入常态化的新阶段,让身处不同地域的评标专家在同一时间内,同时对采购项目进行打分、汇总、评审等,具有“智能化采购流程、一站式采购监管、不见面部署培训、全程留痕可追溯”的特点,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八)切实保障工作经费。2024年安排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46.8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及社区矫正等方面。我局积极统筹资金,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科学、监督有力、绩效评价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依法治市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社会法治意识增强,财政法治工作量不断加大,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和方法比较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宣传普法内容要更加通俗易懂。三是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方法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内容与财政业务需加强结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加强法治工作与财政本职工作的进一步结合,列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