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8家,其中艺术类11家,体育类7家,均在白名单。
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研判,完善防范应对举措,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研判方面,要求各机构要重点落实以下安全责任自查:一是机构选址是否安全,是否落实后续年检程序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二是是否存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或潜在风险,是否具有必要的预防伤害事件发生的“三防”设置(人防、物防、技防)。三是培训场所房屋、设施等是否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相关要求。四是安全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备。五是要求各机构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机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主购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与专业性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在拟聘人员入职前,需查询拟聘人员的安全背景,确定拟聘人员无从业限制或从业禁止的相关情况后正常方可聘用。
三、加强日常巡查,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审批政策指导和无证经营联合执法,对暂不符合标准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整改,引导其尽快进行审批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二是对培训机构的收费价格、收费时长、收费限额、收费公示、合同票据等内容开展联合检查抽查。严肃查处价格不公示、超时长、超限额收费、“体外循环”、恶意涨价等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群众关切的问题。三是全面检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安全和消防安全,严格按照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管控工作。对场地、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截至目前,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监局开展联合检查8次,出动工作人员208人次,检查场所96家次,对1家证照不全的艺术类培训机构予以关停。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长期以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处于一个准入门槛低、日常监管少的状态,绝大多数机构是有照无证,还有相当一部分机构既无照又无证,二是从事校外培训所需要的资质和相应的管理规制等必需的监管要求缺失,从这样的基础上起步到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监管体系,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需要下大功夫。
下一步,市文旅局将切实发挥“双减”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强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监管。在日常监管治理中,密切沟通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强化风险防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