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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为文明城市创建添活力
发布时间:2024/10/16 16:54:38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来源: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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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赵倩 通讯员 马贵花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文明城市创建融入检察工作,不断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宗旨,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广泛凝聚合力

强化责任担当

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进一步统筹谋划,加压推进,召开创城部署会2次,推进会5次,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全院广泛参与、全院上下整体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主动落实联点包干街巷长责任制,分管领导赴包干区督导检查,主动联系市城管局网格员签订包干路段临街商铺“门前五包”责任书并督促落实,督导清洗育红巷部分餐馆门前污渍等创城活动8次,查找分析创城工作重难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向市创城办上报工作进度表25次,有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生态检察建设

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领域,积极打造“加强检行协作,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品牌,深化“林草长+检察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件,磋商36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强化宣传动员

建强文明宣传阵地

“创城+法治”宣传紧密融合,深入学校、机关等单位,深入开展“法律十进”宣传活动,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宣传活动150余次,发放《市民文明公约》、“文明餐桌”“四项文明”行动等倡议书500余册,向群众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援助;联合市人社局、团市委等机关开展普法宣传讲座,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文明、懂法的好市民。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等宣传渠道,宣传各类倡议书、公益广告等500余次,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志愿服务精神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系列活动,以党建带创建,积极推进党员“双报到”,联合社区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全院党员、辖区居民群众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引导者、践行者。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引领作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全院检察人员以身示范,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绿色环保伴我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敬老爱幼、帮困助残等实践活动4次,做文明和法治的实践者、传播者、示范者,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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