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2月17 日,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善青主持会议,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近期我市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了警示教育,传达了国家、省、州各级监管部门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相关文件精神,对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
会议指出,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地处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带来诸多挑战,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禁出现“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严抓“三违”行为,构建完善的监督举报网络,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最末梢。二是聚焦冬季特点,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准确分析研判安全风险,针对冬季低温、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对矿山安全设施设备、道路运输、通风排水等方面的影响,制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物资装备配备。四是严格执行停工停产报告和复工复产申请验收制度。企业停工停产前需书面报告相关事项,严格落实停工停产相关安全措施;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并经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严防在矿领导不到岗、重点人员不齐、隐患治理不到位、生产系统运行不正常、设备设施不完好等情况下,违规复工复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会议要求,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企业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保持高度清醒,将安全生产视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