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职责内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的通知》(格法办发2024〕32号)要求,现将我委2024年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进一步规范人防执法流程,组织全委5名执法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5部行政法规,全员通过2024年度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截至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共有8名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证。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督促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根据《人民防空法》《行政处罚法》《青海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青海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新建项目出具人防设计要求意见单7份,设计人防地下室面积9386平米。对源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按人防法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同时,持续开展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2024年收缴6家单位(公司)198.264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
二、存在的问题
我委执法机构和队伍不健全,执法队伍人数较少,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难以满足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时,个别企业对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存在抵触心理,执法工作开展遇阻,程序推进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二是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传统媒介与现代媒介相结合、平时宣传与主要时间节点宣传相结合、理论宣讲与互动体验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广覆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空、防灾、防火意识。三是提高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州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在科室内部,有针对性的对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掌握人防、消防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切实提高人防业务能力水平。
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