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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24/12/26 15:58:15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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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提档升级,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拧紧责任链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格尔木市市场监管领域“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形成高效联动治理体系,彻底排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潜在风险隐患。

     强化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根本遵循,以生产加工酒类、糕点、豆制品、乳制品、熟肉制品等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对象,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原辅料、生产加工环境恶劣等方面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整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和不具备生产加工合格食品资质的小作坊;严厉惩治食品加工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一栏二证三帐四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小作坊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有序发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1185户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五专”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不达标、“三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

     凝聚共治合力。结合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从业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的普及宣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贯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者自觉学法、守法,推动营造人人自觉规范生产经营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责,积极推动精细化监管,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把严防、严管、严控的主基调贯穿到监管的全链条全过程,持续保障全市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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