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格尔木蓝盛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万保沟西软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0979-8415125(兼传真)
电子邮箱:1376990523@qq.com
邮寄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55号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格尔木蓝盛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万保沟西软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pdf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