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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0:43:24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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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格尔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认真梳理,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意蕴,培育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规范化及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学习24次,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网络平台参与法律法规学习,参加率达100%。二是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履行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并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切实抓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格尔木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目前管网排查、BOD5进水浓度检测、项目建设等整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二)坚持崇法善治,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积极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根据《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络员制度,确定负责人及联络员承担基层立法点日常工作,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日常办公场所。二是根据《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规范联络员工作流程,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经梳理,我局清理后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4个。分别是《格尔木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格政办发〔2023〕43号)、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格政办(发〔2021〕6号)、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格政办发〔2023〕2号)、格尔木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格政办发〔2023〕3号)。四是完善依法预防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为弥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监管和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管方面能力和水平的不足,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邀请青海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所和省燃气协会给予技术指导。并制定了《格尔木市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格尔木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普法宣传方面。把宪法法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法治政府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实现示范创建全覆盖。一是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第37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第11个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广泛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局党组会、局务会、周例会等会议上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执法主体学习活动。三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横幅、宣传片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同时深入工地、物业小区宣讲法律、政策。形成了法治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双随机、一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放管结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根据我局监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情况、执法监督事项,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分类清晰、可供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二是根据执法监管事项,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以《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短板,培养出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监督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绿色节能建筑检查、燃气管理监督检查等领域共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已配合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房地产监督方面。一是全市有承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4家,房地产在建项目5个。结合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要求,针对房屋销售、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矛盾纠纷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二是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目前已整改完成1项,其余正在逐步推进整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家,下达整改通知5份,暂停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通知3份,填报《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表》8份,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在建筑行业监管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对42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开评标过程进行依法监督,处理招投标质疑投诉事项4起,均已调查回复完毕。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5个,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1起,已对6家投标人投标文件造假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726111元。受理农民工讨薪投诉20起,涉及40余人,涉及金额70余万元,现已全部妥善解决。

(四)夯实基层基础,营造可感可及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强基导向,深化共同缔造,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更好地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我局组织全市43家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工作开展相关法规、物业收费、物业服务标准等政策、法规解读等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案例,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法规意识和程序意识。同时,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按时间节点在小区公共区域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切实履行物业服务责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并安排专人对人民网、格尔木门户网及业主来电来访等渠道的网络舆情投诉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共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40个,物业综合管理委员会5个,化解矛盾纠纷1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次,约谈物业服务企业10次。2024年在物业小区管理方面累计处置各类舆情212条,受理率、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其中处置人民网18条,格尔木市门户网19条,信访8条,12345投诉184条。其中涉及物业管理、供暖服务及碧桂园小区前期交房存在问题的网络舆情,经协调处理回复率达100%。其中涉及物业管理、供暖服务及服务态度存在问题的网络舆情,经协调处理回复率达100%。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协调会18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小区供暖、重要节点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设置电话快速处置通道,专人负责协调处置矛盾纠纷和咨询工作。物业投诉率有效降低,居民满意度得到了提高。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诚信建设。强化事前公开。通过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规范事中公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新办执法证人员由市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执法证,持执法证进行执法,进一步提高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将执法行为通过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在宣传栏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加强亮证执法。为了客观、公正地记录执法过程,提高办案质量,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如实保全证据、避免行政纠纷、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共有行政科室2个,事业单位6个,持证执法人员18名,普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了客观、公正地记录执法过程,提高办案质量,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如实保全证据、避免行政纠纷、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5台,录音笔4支,确保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杜绝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发生。三是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格尔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本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后期我局将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对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五)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注重探索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模式,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各审批平台互融互通,实现后台大数据共享、全流程线上审批,核发电子证照,切实做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办理时限从七个工作日压缩至三个工作日办结”。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81件。二是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机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4年,我局涉及行政复议1件,诉讼案件1起,我局严格落实行政诉讼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机关出庭率达100%,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四是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局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筑牢了安全生产工作底线。强化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环节的监管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月”等检查工作,要求各参建单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开复工前制定“安全生产一号文件”,科学谋划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风险点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完善隐患风险辨识与分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截至目前,共下发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5份,《停工通知书》111份,《检查通报》10份。对违反建筑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主体单位做出行政处罚21件,罚款金额121.75万元,其中13件已结案,8件正在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理。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6件,罚款金额72.6111万元,现已结案5件,未结案1件。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把好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源头关,着力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办理消防设计审查15项,开展消防验收项目39个、消防备案54项。对全市100多家餐饮、娱乐、商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检查和联合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对建设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项目做问询笔录12份,处罚12家,处罚金额23.5万元,1件正在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理。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处理排水设施市民投诉举报1280起,处置率100%。修复更换破损排水管线检查井井盖(含雨水箅子)678口,清掏检查井2359座;启用疏通车疏通污水管线堵塞问题117起、疏通长度16479.7米、吸污1792.5方;清理外运垃圾90车;应急开挖抢修6次,抢修管线共计351米。针对“9.24事件”,我们聘请专业团队摸清全市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档案,疏通冲洗污水管道共计6276.2米,清掏检查井148座,累计清掏垃圾18462.5kg,吸污17m³。对448口检查井进行气体检测,硫化氢气体数值偏高的检查井有162座,已采取通风透气处理措施,后续将对硫化氢气体数值偏高的检查井集中进行二次检测。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关键环节,全覆盖、无死角排查风险隐患,2024年以来,共计检查用气场所1666家次,共排查出风险隐患1388项,已完成整改1388项。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排查市政管道741.63km、庭院管道 170.818km,开展入户排查12219户,已基本完成市区内市政燃气管道泄漏检测工作,目前检测出的泄漏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房屋33042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1988栋(经营性自建房537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451栋),销号率100%。我局结合工作职责,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全链条系统性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宣传方式不够灵活,方法单一,缺乏创新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助力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完善(党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理论研讨、带头宣讲、学习培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改变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三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组织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难点问题,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深入广泛。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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