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情况
执法主体:格尔木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青海省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目前格尔木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2人。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 行政执法体系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商议决策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事项,指导各项行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一是严格实施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日常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推动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都合法合规。
(三)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并通过考试,目前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2人,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亮证执法,二是加强内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及业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借助法宣在线平台,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对相关法律知识、国家政策法规等进行全面深入学习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四)规范执法程序方面。积极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借助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重大决策事项过程中引入了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适当性。
(五)行政执法工作工作开展方面。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精准监管执法,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共检查商贸领域企业102家次,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2起,没收非法回收报废机动车65辆。
三、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