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群众:
为推进执法改革,依据《海西州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若干制度的实施意见》(西政办〔2024〕77号)文件,市交通运输局将102项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期限: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7日。
附件:(102项)格尔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xls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