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9月5日,州委巡察组正式反馈4个方面15项具体意见。根据州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阶段性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扛稳扛牢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州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第一时间启动整改调查程序,扎扎实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成立党政双组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环委会工作会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细化工作举措,科学制定州委生态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四张清单”,及时采取约谈、发提醒函、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三是强化督查问效,严格落实“月调度、月通报、季总结、现场核查、销号备案”工作制度,建立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市环委会联合督办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整改工作跟踪调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期高标准完成。目前,对照4个方面15项具体意见,研究制定的4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37条,剩余7条措施正在按时序推进。
(一)“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方面。州委巡察组具体反馈意见2项,市委市政府制定整改措施5条,现均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对职能部门履职跟踪问效不够”方面。州委巡察组具体反馈意见7项,市委市政府制定整改措施25条,已完成整改23条,剩余2条为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的“建设规范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由西城区行委牵头负责的“中源村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均为2025年12月底前。目前,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在开展选址工作,中源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正在开展招标前期工作。
(三)“作风问题依然突出,存在麻痹松懈、敷衍塞责、懒政怠政问题”方面。州委巡察组具体反馈意见3项,市委市政府制定整改措施6条,现已完成整改2条,剩余4条正在按时序推进,其中由西城区行委牵头负责的“西大滩村民越界放牧牧民非法房屋拆除及牧场划定”等2条措施,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6月30日,目前,西城区行委联合相关部门就牧民越界放牧及非法建筑物拆除事宜与牧民进行沟通协商。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完善生态湿地恢复及治理项目及小岛绿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和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等2条措施,整改时限为2025年4月30日,目前,正在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和项目建设资料完善工作。
(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个别信访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问题”方面。州委巡察组具体反馈意见3项,市委市政府制定整改措施8条,已完成整改7条,剩余1条为由市农牧局牵头负责的“万头牦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目前,万头牦牛养殖基地已完成大门、围墙等外围设施建设,正在开展内部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州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反映。
邮寄地址: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联系人及电话:祁常慧 0979—8432004,0979—841882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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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热线:12369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