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1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格尔木市泰山中路盐湖广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25号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979-891080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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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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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土地及房屋 |
格尔木市察尔汗中路40号 |
632801100220GB06037F00010001 |
土地面积:50467㎡建筑面积:187629.3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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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土地及房屋 |
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银河巷1号 |
632801100220GB06044F00010001 |
土地面积:16536㎡建筑面积:39070.58㎡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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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