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在脱贫攻坚战取得总体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国家设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作出“三农”工作重心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的历史性决定。此后,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对标乡村振兴赋予的新职能新任务,牢牢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责任,注重做好政策、机制、产业、项目、规划、机构、队伍、考核等工作的衔接。通过努力,全市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衔接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73元,同比增长5.8%,相较2021年增长20.3%,基数每年均远高于省州平均水平,实现了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达到预期目标。
一、政策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责任落实不断档,组织架构更优化。持续坚持推行党委政府双组长责任制和市、城区、乡镇、村、驻村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逐级组建作战单元,各行业部门和联点帮扶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重要事项党委政府研究制度,定期召开市委农村牧区工作会、领导小组会等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将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44个村“两委”换届工作,行政村均已实现“一肩挑”;择优累计向重点村、非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43人、工作队员94人,基层干部队伍力量得到显著提升。出台《关于全面促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责任分工》等制度方案,用足用活“人才30条”措施和农牧业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细则,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力量。
(二)政策衔接不断档,顶层设计更完善。着力构建并持续完善“1+7+8+N”政策体系。制定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防范致贫返贫联动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五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防止返贫的举措方法等。编制完成“十四五”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研究等规划方案,农村牧区重点工作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每年制定“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八大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工作方案等,结合实际制定各行业部门分管领域政策文件,明确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三)监测帮扶不断档,基础保障更有效。持续落实“2411”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和因灾防返贫各部门联动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制定并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本通”》工作手册效能,严格落实集中排查和常态化监测工作机制,累计识别“三类人员”我市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累计31户100人;累计剔除1户5人、风险消除2户6人、新纳入14户51人;现有监测户28户89人均已跟进针对性帮扶举措。每年调整党政军企联村帮户任务分工表,动员各级各界资源投入帮扶工作,各帮扶单位累计捐资捐物折价200余万元。足额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在校生补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综合普惠性政策,持续发挥精准扶贫护林员、光伏收益公益性岗位、集体经济公益性岗位等村级公益性岗位效能,脱贫群众每年实现就业均在350人以上,2024年实现就业达409人。精准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帮扶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率保持为零、家庭医生签约签约履约率100%、危旧房实现动态清零、农牧区供水保障率达95%以上,现有229户748名脱贫群众帮扶举措稳定延续。
(四)资金投入不断档,项目监管更规范。积极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实历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核,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做实项目事前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确保建成项目稳定发挥效益。2021至2024年,全市共争取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08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1200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依据“村申报、乡镇审核、城区复核、市审定”的原则,累计实施完成各类项目152个,年度资金支付率均达到100%。结合“四个一批”工作,扎实推进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和后续管护。确权2013年至2020年各行业扶贫项目资金形成资产9.77亿元,2021至2023年共确权衔接资金项目3.25亿元,相关项目资产均已完成确权整理及到村资产入账工作。
(五)产业发展不断档,集体经济更殷实。结合“十四五”乡村振兴产业规划,发挥“工业反哺农业”的特点,建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城融合、农旅融合、工农互补。成功培育出新华村有机肥加工厂、红柳村农家餐饮旅游服务中心、大格勒乡“杞红家宴”、长江源村停车场、宝库村奶牛养殖、阿拉尔村乡村旅游、乌图美仁乡蒙古羊产销一体化等一批村级支柱产业项目,“一村一支柱”特色产业项目现已覆盖30余个行政村。2024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743.2万元,集体经济收入200万元以上村1个,100至200万元以上村2个,50至100万元村9个,20至50万元村13个,郭勒木德镇全镇集体经济收入突破千万元大关。聚焦内生动力建设,落实市级衔接资金为有发展产业意愿的101户脱贫户修建钢架拱棚、装配式日光温室或简易蓄棚,支持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农牧民开发庭院经济。累计培育扶持帮扶车间8家,稳定带动31名脱贫人口稳定务工。
(六)精准治理不断档,乡村建设更宜居。制定印发《格尔木市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完成44个行政村村庄评估和市级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开展全覆盖村庄统计调查,为后续乡村建设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积极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4个乡镇及44个行政村均已出具成果。紧紧围绕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持续攻坚,接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所有行政村宽带网络均已接入,行政村、乡村道路4G网络信号全覆盖;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成率100%;道路通村率100%;农业村实现大电网全覆盖,牧业村购买太阳能发电设备发电。9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成果持续巩固,郭勒木德镇小岛村、阿拉尔村入选省级“321”工程产业示范村。“积分制、清单制”全覆盖推广,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建立率100%,积分超市已覆盖所有行政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100%,矛盾纠纷调解率100%、化解率95%以上。
二、对于后续政策调整优化的建议
(一)建立更加精准的帮扶体系。通过脱贫攻坚期及有效衔接期间各项综合政策扶持,我市229户748名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增速得到大幅增长。但通过近几年的防返贫预警监测帮扶工作来看,现有28户89名监测户的主要风险成因集中在因病,且农牧区新增风险监测人员成因主要集中在家中突发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大幅增加,但暂未出现因自身内生动力不足导致源发性返贫致贫人员。虽然,现有监测人员均已落实针对性帮扶举措,但在此其中受制于农牧部门无资产核查等相关工作权限,且无低保、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审核权限,相关帮扶举措落实仍旧具有滞后性。建议:在综合评估全市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基础上,稳慎探索原有普惠性政策减退机制,建立健全更具精准性的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重点做好新增突发严重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持续织密兜牢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底线。
(二)强化村级致富带头人培育。当前,全市村级支柱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已覆盖30余个行政村,但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持续壮大举措不实、未来发展规划不清等问题依然阻碍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主要原因在于村级致富带头人短缺,后备力量薄弱,引才留才难。建议:注重向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一线针对性选派具有专业性的年轻干部开展实践锻炼,提升村干部待遇报酬,进一步加强对“三农”领域干部的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做好村级“致富带头人”选育、储备,注重提升储备人才在村内的声望,打造本土化人才队伍。
(三)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受制于历史规划因素影响,城郊村落一定程度上存在建设规划混乱,配套设施不健全,延伸导致后续投建项目建设难度大。交通、水利、电网等村庄基础设施日常管护机制未健全完善,部分管护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村庄基础设施日常管护和维修改造不及时、不全面。污水、燃气等管网敷设的进度和覆盖度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近年来乡村振兴领域基础设施投入主要依靠农牧部门资金争取和投入,受制于农牧部门缺乏基建领域专业队伍和资金力量统筹不足,乡村建设应有效能释放还存在制约。建议:综合考量各行政村资源禀赋、人口数量、区位优势等条件,进一步提升当前正在编制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多样性、实际性和统领作用,发挥基建专业部门职能优势,积极落实并统筹使用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工信、农牧等领域专项资金,明确污水治理、垃圾转运处理在市级层面牵头抓总的部门单位,树立一批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庄,推动集中“治脏”向常态“管护”转变,从本质上提升村级人居环境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