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是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我市被选定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于2024年2月全面启动,5月中旬完成,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完成,3月11日,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市交通局、住建局、水利局、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计25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财政部、省财政厅做好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强调了开展公共基础设施信息登记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各单位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同时为更好地开展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对试点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副市长张得财同志就开展好此项工作作重要部署,他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加强部门协同。要摸清资产全貌,进行数据整合,加强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完善成果应用。要加强信息收集,探索分析资产潜在趋势,将试点成果应用于项目建设、资产运维,为支撑高质量公共服务提供决策辅助;四要注重宣传交流。要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交流推广,提出思路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保障试点工作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