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格房权证格尔木市字第20139630号 |
鲍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632801100220GB00009F00100004 |
格尔木市中山路32号10幢2单元22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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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