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灵活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强化投入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乡村全面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稳定投入财政资金,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安排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完成4.7亿元,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2459.02万元,主要用于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示范区建设、防灾应急饲草料储备、农场土地开发等方面。
立足财政职能,围绕乡村“硬设施”和“软环境”建设,突出资金扶持重点,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人群,2024年,财政投入衔接资金11906万元,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增强特色产业发展新动力,全年建设产业项目23个,产业占比77.55%,直接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持续加大衔接资金保障力度。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足额保障驻村干部工作经费及村级运转经费442.68万元,切实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持续激发驻村帮扶活力,有效服务群众。
调整细化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更新优化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方案,细化衔接资金支持的重点内容、绩效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拓宽资金用途,支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均衡发展。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项目一律不得安排,常态化开展督查调研,对资金管理不规范、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进行通报,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高效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