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上昆仑 > 市场监管
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5/04/02 16:59:42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来源:
浏览量: 39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水产店、生鲜肉店以及果蔬店等生鲜农副产品经营为重点整治行业;以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为重点整治产品,排查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照明设备光源亮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对比自然光下产品的色差,辨别灯具是否对商品的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判断是否是使用“生鲜灯”,与经营户签订《不使用生鲜灯承诺书》。现场检查了商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环境卫生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用有色光源或在普通光源上加盖设施改变光源色泽等行为。要求经营者自觉使用合规照明灯具,还原食品本色,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舒心。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户14户,签订承诺书14份,现场指导规范13户,对1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要求更换合规灯具。下一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生鲜灯”监管力度,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灯具使用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2019-2025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10005 青ICP备16000246 格公网备 63280102000002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哈西亚图路25号 邮编:816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