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巩固禁渔成效,市农牧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在全市开展长江禁捕联合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
在水产经销门店,执法人员重点核查水产品来源合法性,检查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无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青海湖裸鲤等禁售物种流入市场。在渔具经销门店,执法人员全面排查禁止销售电鱼设备、绝户网等禁用渔具,从源头切断非法捕捞工具流通渠道。
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主体宣传《长江保护法》《禁捕通告》等法规,发放宣传手册,明确违法后果,通过签订承诺书,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此次检查及宣传活动共计检查水产经销点7个、渔具经销门店11家,与全部受检单位签订《禁捕承诺书》,同步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强化了经营主体守法意识,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长江禁捕监管、宣传力度。一是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公安、农牧、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作,通过突击检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及渔具店开展高频次监管,严打非法捕捞产业链;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水产品溯源管理,确保流通环节可追溯;加大渔具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产品;三是长效宣传引导。依托社区、商户等渠道,常态化开展禁捕政策宣讲,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群防群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