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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九届格尔木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9418号)
发布时间:2025/02/11 16:01:52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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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强和规范食品外卖行业管理的提案

提案人:唐海光  格尔木炼油厂设备监控中心技术员

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职责任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消除外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全市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2家(美团、饿了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107家(均有实体门店),骑手440余人。

一、加强网络外卖平台的监管治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作为工作重点,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平台,提出“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的要求,即: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加强平台入网资质审核机制。商家入网申报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卡)原件照片,通过平台总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线上售卖。若《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卡)到期未延续,平台自动对商家进行下线处理,待延续新证后方可重新申请入网销售。

二、加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治理。为了保障网络餐饮食品线上线下同品同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加强网络外卖平台监管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治理。一是采取线上巡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上“排名前、人气高、销量大”的“网红餐厅”为重点单位,以饮品、快餐、烧烤、老字号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二是重点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证照、在第三方平台公示的经营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是否超过许可的经营范围进行网络经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要求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操作、食品添加剂管理要求,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是为保障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集体约谈,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反对餐饮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承诺书。2024年,订餐平台2家,累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107家,对1家入网经营户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8333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666.6元,罚款6666.4元)。

三、加强“美团”“饿了么”平台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一是自查自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资质不全、资质不清、环境脏乱、多次投诉、不合标准的商户,采取强制下线、暂停经营、疏导整改等多项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处罚和提升。二是引导帮扶,推进外卖商户提档升级。召开网络餐饮商户食品安全培训,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准及流程进行解读,帮扶符合许可条件的小餐饮商户办理许可证,提高其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三是探索推进先行赔付机制。鼓励入网商户购买“食安险”,平台对消费纠纷予以先行赔付,第一时间保障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诉求。同时,加强平台外卖人员管理。严把骑手入口关和素质教育关,专门成立骑手风险治理团队、骑手赋能团队,强化监管。要求每个配送商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对各配送站点及骑手进行日常巡检、培训和监督;对外卖骑手建立统一的培训制度,覆盖守法合规、配送礼仪、食品安全、行车安全、车辆、号牌及装备合规、消防安全等。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规范网络餐饮外卖行为,采取措施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网络餐饮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是继续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准入审查,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督促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整改证照未公示、实际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未取得许可入网经营等问题,提高餐饮外卖平台在线商户合规率。二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针对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监督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三是消除配送隐患。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障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保障配送容器安全无害和清洁卫生。严格落实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网上订单信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同时鼓励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配送的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防止餐食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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