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由:关于落实社区“两委”委员冬季取暖补助的建议
建议人:刘瑞霞、马宏忠、马建才、 杨淑慧、韦芦云
办理情况:为更好地统筹解决社区工作者冬季取暖补助,2024年,市政府下达批复(格政〔2024〕82号)同意将社区“两委”委员取暖补贴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待遇标准的80%执行(较原先提高了10%),即按照从原先2893.1元/人/年,提高至3306.4(4133*80%=3306.4)元/人/年的标准予以执行,人均提高413.3元/年。目前,市财政局已按照社区委员取暖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待遇的80%执行,共追加8761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