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3月31日,接到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交办的举报,反映“一辆载有废铅蓄电池的车辆进入我省辖区,希望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格尔木市公安局协调对接,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车辆颜色、司机、是否已进入我市辖区等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与举报人沟通联系,分析研判该车辆预计驶入时间,并协调格尔木市市公安局安排南山口检查站设立卡点,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
当日下午5点左右,成功发现拦截了该嫌疑车辆后,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就车辆运输资质、废铅蓄电池的来源、去向、危废转移联单等相关手续进行详细核查。经核查发现,该车辆司机提供的转移联单显示的交付时间与实际交付不符、显示的运输公司与实际的运输公司不符等违法行为。针对上述发现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交通运输局对该车及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进行扣押,并对运输人员及货主进行了调查询问。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做好该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上报州生态环境局,同时,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相关线索工作,全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