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各承租房: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管理,严格整治将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拒不参加年审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管理,让其真正发挥惠民利民的作用。根据《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整治方案》(格政办〔2025〕1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3月1日我市已全面启动公租房违规行为全面整治专项工作,经入户排查及租金核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家庭公示。本次公示3类公租房违规行为家庭,一是逾期未年审家庭,二是转租、转借、长期闲置家庭,三是逾期欠租家庭。违规名单、违规情形详见“公租房违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公示表”。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异议申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格尔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公示期内未按规定递交异议申诉材料或申诉材料未予认可的,视为无异议。
三、违规家庭退房时限。
(一)逾期未年审、欠租的家庭。自公告下发之日起15日内主动补缴租金、完成线上年审申请的承租户,可免于惩戒,自行前往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未履行租金补交或完成年审的,将列入清退对象,限7日内腾退住房;
(二)转租、转借、长期闲置的家庭。自公告下发之日起15日内腾退房屋,自行前往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司办理退房手续。
四、惩戒措施。本公告下发之日起15日内拒不履约且拒不腾退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惩戒:一是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中限制公租房申请,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二是由“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整治工作专班”依法开展强制清退。三是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备注:
1.未年审的住户在手机端自行申请办理,如不会操作,可前往社区咨询办理;
2.补交租金和办理退房的住户自行前往市城控公司办理;
3.申诉地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格尔木市昆仑中路56号),联系电话:0979-8493767。
附件:《公租房违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公示表》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