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财政从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入手,强化财力保障措施,发挥财政托底作用,用心用情抓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4类提标政策落实,有力兜牢全市民生保障底线,让政策落地“不延时”“不打折”。
多项标准统筹衔接,保障标准更合理。一是科学测算动态挂钩,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按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38%、40%的比例确定。从2025年4月1日起,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203元,达到每人每月90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122元,达到每人每月595元。二是发挥低保标准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础参照作用,加强多项民生政策精准对接,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月提高345元,达到每人每月154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345元,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9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95元。
救助政策落地生根,兜底保障更有力。今年以来,市财政持续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228.67万元,及时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其中: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发放2025年1-4月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57.73万元,惠及困难家庭732户、困难群众1381人;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6.56万元,惠及困境儿童47人。此外,困难残疾人、特困供养等标准也相应调增并通过“一卡通”平台精准快速直达受益对象。
监督绩效协同发力,系统监测更全面。严格预算执行,从源头上管好资金,将民生资金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常态化监督范围,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矫正器”作用,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市财政用资金兜牢民生底线,真正将民生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办出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