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宗布尔)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部门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872元。
本次调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258号)规定,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维持在最低工资标准90%的调整机制,经省政府同意,全省统一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决定从2025年5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692元统一提高调整到每人每月1872元,增加180元。本次调整适用于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是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第15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悉,自5月1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以来,市人社局社保部门为全市416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78.21万元,有力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今后,该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待遇享受范围。持续优化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实,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