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市财政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通过完善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构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等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取得成效。
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养老需求。为进一步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坚持把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安排养老服务相关资金1050.02万元,助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动助餐服务工作。安排养老助餐资金5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厨房、郭勒木德镇红柳村互助幸福院养老助餐服务点等方面,在盐湖、八一等5个助餐点为辖区内60岁以上的特困、低保、高龄等群体配送“免费早餐” 2570余份,“优惠午餐” 1800余份,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便利,真正将助餐服务传递到每一位有需求的老年人身边。二是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安排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167.5万元,保障社会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日常运转、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养老服务设施设备购置等,为我市60岁以上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8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320人,进一步强化了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为418名特困老年人及991名社会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131余场次,覆盖老年人90余人,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三是全力保障高龄补贴发放。安排高龄补贴资金823.52万元,保障全市70周岁以上6449名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并通过“一卡通”平台精准快速直达受益对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着力构建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实施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同时,为普及推广老龄、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宣传等,安排老龄、养老服务工作经费7万元,使老年人方便快捷了解各项养老惠民政策,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资金效能。为更好发挥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围绕资金保障、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方面,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的绩效监督,采取“线上数字财政+线下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养老服务领域制度执行、资金收支、资产配置等进行检查,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展养老服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此次养老服务专项工作,以养老服务为切入点,瞄准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