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农牧局紧紧围绕省集中整治办确定的“七个”整治重点及农业农村厅确定的“五类”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向深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安排明责任。制定并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涉农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明确政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形成全局上下联动、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在及时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的基础上,每月定期向主管副市长汇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多次组织各城区、乡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调度工作进展,督促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贴《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方式公告》60余份,并在局内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放,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抓实整改推落实。深入各乡镇,督促指导乡镇全面开展问题排查,通过集体约谈、重点督导、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在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持续推进2024年“三资”专项整治遗留的8条问题整改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完成整改6条,收回拖欠收益资金118.72万元,移交纪委监委2条;2025年,通过对全市44个行政村2024年度集体账目进行了检查,共排查问题172条,主要涉及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集体收益3个方面,已反馈至各乡镇,当前已完成整改104条,预计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州集中整治办重点督办的6项(8条)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发出《督办通知》1份,反馈问题7条,已完成整改4条,其他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三是精心指导促规范。结合当前村集体台账不全的普遍问题,经详细梳理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备档案目录指南(参考)》,工作专班深入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检查和指导并重的原则,重点查看制度建立和执行、“三资”台账建立和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三务”公开公示、村集体收益资金分红、资源资产租赁、扶贫互助资金使用、确权资产管理、产业项目效益发挥等相关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实地核实真实性,保证了查找问题准确性,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能够立行立改的现场整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计入清单集中反馈,现郭勒木德镇3个村、唐古拉山镇7个村、乌图美仁乡10个村已完成;期间收回拖欠收益资金1.81万元、扶贫互助违规报销资金0.1009万元,本项工作预计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是部门协同提质效。加强与专项审计的协同,将正在开展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信息互通,已完成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唐古拉山镇24个村的审计工作,并将审计发现问题与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推进一体反馈、一体整改,预计将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针对惠农补助补贴项目实行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重复、结果共享有;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联系,通过协调协商,年内先后移交农村集体“三资”相关问题线索10条。
五是开展培训强意识。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基本权益和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5月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颁布实施的结点,组织各乡镇分管负责人、村集体主要负责人57名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青海省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培训,并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逐条讲解和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认识和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紧盯领题任务不放松,在全力抓好村集体“三资”管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心,通过狠抓重点、深挖根源,做到问题起底“上浮”,防止重大问题“下沉”,同时加大督促力度,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