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保障,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构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我市养老服务能力。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建立全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格尔木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格尔木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6项政策措施,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筑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优服务,提升养老幸福指数
充分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开展助餐服务,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创新“慈善+养老”模式,积极争取援青资金20万元,依托中央厨房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我市60周岁以上的经济困难、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免费早餐和优惠午餐,上半年供应“免费早餐”3003份,“优惠午餐”2279份。二是推进居家服务,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60岁及以上空巢、失能、低保等困难老人及80岁以上社会老人提供助洁、助浴、精神慰藉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上半年服务老年人310名,支出服务资金5.09万元。三是激发日间照料中心活力,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充分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阵地,将养老服务辐射至周边村(社区),经常性组织老年人开展义诊、老年人防诈骗讲座及文艺演出等敬老助老活动60余场,活动覆盖6136人次老年人。
重监督,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放在工作首位,把养老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贯穿养老服务工作始终,完善机构机制建设,加强绩效考核,推动问题整治,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一是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机构稳步运行。制定印发《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格尔木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各类制度,开展养老机构运营情况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共计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多部门联合检查5次,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条,整改完成16条,确保了养老机构安全、有序运行。二是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成立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小组,每月对承接主体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今年全面考核6次,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承接主体进行限时整改,促进了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推动专项整治,发挥养老服务实效。围绕养老服务工作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摸排发现问题13个,整治问题11个,推动了养老服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