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这一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推动全市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执法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7月11日,格尔木市举办了2025年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全市近60家单位3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讲座由格尔木市司法局党支部成员、副局长马红均主持,会议特别邀请了青海彰杨律师事务所张拥军、王法明律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诉讼实务”作了专题辅导,为参训人员带来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意义的法治“必修课”。
讲座要求领导干部一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从国家层面看,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国家的各项事业才能有序发展,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和谐。从地方发展来看,格尔木作为青海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吸引投资、促进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只有依法办事,才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领导干部自身职责而言,我们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依法行使权力,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必然要求,只有增强法治意识,才能确保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避免权力滥用,防止出现违法决策、违法行政等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不断提升法治素养。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提升法治素养不仅是领导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律素养。领导干部要将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必修课,系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用以指导法治实践。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处理各类复杂问题时,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我们的行为对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和践行者。一是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工作人员,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在生活中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受到社会的关注,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要教育和引导家人和亲属遵纪守法,营造良好的家庭法治氛围。
此次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纲,有效提升了全市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引导全市领导干部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在新征程上续写新的法治篇章,不断把法治建设新成效转化为推动平安格尔木、法治格尔木建设的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