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联等5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表扬2024年度全国工作突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的通报》,表扬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得2024年度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此次全国共有100家单位上榜,青海省仅2家入围。
格尔木市劳动仲裁部门自成立以来,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注重调解的工作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深化办案成果,有效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队伍专业化提升服务水平。聚焦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奉公的仲裁队伍,多措并举提升队伍素养。坚持定期学习制度,通过疑难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仲裁员庭审与办案水平。代表青海省仲裁系统参加第二届、第三届西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盟活动。
工作创新化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用工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成立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咨询、法援、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印发《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暂行)》,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16名律师、2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兼职仲裁员,审理17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服务贴心化群众可感温暖。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要求,强化内控管理,公开仲裁流程、职业规范等制度,推行“阳光仲裁”,纠治“四风”,杜绝不良现象。创新“三心、三制”仲裁服务制度。畅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现“一趟清”。2022年以来,仲裁结案率达到100%,仲裁终结率均超过65%,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761.0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