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2025年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128元,同比增加856元,增长6.0%,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高于全州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
按收入来源分,四大类收入呈“三升一降”态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357元,同比增加369元,增长6.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0%;人均经营净收入7948元,同比增加434元,增长5.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2.5%;人均财产净收入83元,同比减少1元,下降1.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人均转移净收入740元,同比增加54元,增长7.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9%。
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2025年上半年,格尔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37元,同比增加406元,增长4.8%。
按消费类别分,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现增长态势。食品烟酒支出2635元,同比增长4.2%;衣着类支出828元,同比增长4.8%;居住类支出1360元,同比增长3.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531元,同比增长6.5%;交通通信类支出1424元,同比增长6.6%;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792元,同比增长4.6%;医疗保健类支出1155元,同比增长5.4%;其他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12元,同比增长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