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红红)近日,人社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4年度全国工作突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的通报》,表扬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评2024年度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此次全国共有100家单位上榜,青海省仅2家单位入围。
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注重调解的工作原则,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深化办案成果,有效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队伍建设方面,该院聚焦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奉公的仲裁队伍,多措并举提升仲裁队伍素养。坚持落实定期学习制度,通过疑难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方式,不断提升仲裁员的庭审与办案水平。同时,代表青海省仲裁系统参加了第二届、第三届西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盟活动。
在源头治理与服务优化上,该院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用工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成立格尔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此外,印发相关管理办法,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的16名律师、2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担任兼职仲裁员,累计审理17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在行风建设与机制创新方面,该院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要求,强化内控管理,公开仲裁流程、职业规范等制度,推行“阳光仲裁”,坚决纠治“四风”,杜绝不良现象。创新实施“三心、三制”仲裁服务制度,畅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现“一趟清”服务。2022年以来,仲裁结案率达100%,仲裁终结率均超过65%,累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76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