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住建厅考核组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的省级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良”,累计下达我市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04万元,其中:2023年补助资金1533万元,2024年补助资金1271万元。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专项用于支持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市财政始终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作为重点工作抓早抓实。每年年底结合全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前聚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梳理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短板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踪督导项目单位整改落实,确保问题 “早发现、早解决”。同时,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机制,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效益发挥等全流程嵌入绩效管理,推动项目管理规范高效,为省级绩效考核筑牢 “基础防线”。
在考核组赴我市开展实地考核期间,市财政主动对接、全程协同,全力保障考核工作顺利推进。提前系统梳理并精准提供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资料,确保佐证材料完备、数据真实可查,并陪同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查看。考核中,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出现多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且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到位、效果明显,充分展现规范有序的项目管理水平,得到考核组充分认可,为最终获评优良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财政将以此次连续获优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全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一是在“深”上求突破。深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应用,持续完善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理念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精准性、事中绩效监控时效性、事后绩效评价严肃性。二是在“广”上促提升。拓展绩效评价覆盖面,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功经验推广至其他民生项目、重点工程,以高质量绩效评价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财政保障。三是在“联”上强实效。加强与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持续优化重点项目管理流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力争在今后省级各项绩效考评中持续取得佳绩,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