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进程中,格尔木市司法局河西司法所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为社区矫正对象铺就平稳回归之路。近日,格尔木市司法局河西司法所顺利为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开展解矫宣告。此次解矫意味着刘某某在司法所的悉心引导与自身的积极努力下,成功结束社区矫正管控,正式回归社会大家庭。
解矫宣告中,司法所所长详细介绍了刘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现实表现与矫正成效,随后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正式宣告刘某某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刘某某进行了解矫谈话,细致询问了其当前生活、工作状况及未来就业规划,更结合其实际需求制定了“一对一”后续帮扶计划。
河西司法所始终坚持“一人一册”的精准化矫正理念。在刘某某入矫初期,司法所便组织矫正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评估,涵盖犯罪原因、心理状态、家庭环境、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为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矫正过程中,司法所注重教育矫正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定期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帮助刘某某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知识,增强其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严格落实“939”签到、指纹打卡、思想汇报、定期报告等制度,确保其在矫正期间不脱离监管,同时根据其表现动态调整监管级别,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
河西司法所对于解矫后的社区矫正对象并非“一解了之”,而是建立完善的后期跟踪管理机制。一方面,司法所对解矫人员进行定期回访,通过电话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工作动态以及思想变化,了解他们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对解矫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与社区、派出所形成联动管理机制,一旦发现有不良行为苗头,及时介入进行教育引导。
通过这些管理措施,不仅能够持续巩固社区矫正成果,帮助解矫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的概率,还能为构建平安、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此次刘某某的顺利解矫,正是河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生动体现,也为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