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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放生十一只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25/09/11 15:31:56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来源: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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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丹丹 谭丽 实习生 冶占龙 刘海豹)9月9日,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对近期救助且达到放生标准的野生赤狐、大鵟、黑鸢等国家二级及“三有”野生动物共计11只,进行集中放生。

放生前,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对待放生的野生动物逐一进行检查、观察机警反应,确认10只鸟类及1只赤狐均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它们妥善装车转运至放生地。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闫站说:“大部分救助动物刚被送来时状态特别差,经过我们两个月的精心照料,现在恢复得很好,是时候让它们回归自然了。”

为确保此次放生的野生动物能够在一个完整的生态链中生活,工作人员特意选择了植被丰富、水源充足且有红柳生长的区域作为放生地。在放生现场,工作人员轻轻打开笼门:赤狐在笼边短暂停留观察后,迅速窜入草丛;大鵟、黑鸢则在确认环境安全后振翅高飞,很快消失在蓝天白云间。看着这些野生动物重归自然,在场人员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现在市民的保护意识也在提升,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会及时报警,我们接到消息后会第一时间前往处置。”闫站表示,随着格尔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周边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多。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救助体系建设,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越来越多的市民主动参与保护行动中。

此次集中放生,是我市野生动物救助成果的直观体现,彰显了社会各界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决心。未来,我市将继续强化保护措施,为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建设美丽家园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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