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倩)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今年以来,我市将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化解工作纳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强力推进,开展全面摸排分析,强化政策顶层设计,综合运用多项举措,全力托举群众“安居梦”。经过持续努力,截至目前,全市42个小区已有39个小区完成首次登记,完成率92.86%。
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我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办证专窗,安排人员为群众提供咨询、材料预审、疑问解答等服务。对达到登记条件的,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和相关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并协调住建、测绘、城区、社区等单位酌情开展上门收件服务,集中收取办证材料、答疑解惑,将不动产登记服务送到“家门口”,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切实解决办证难题,我市坚持从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抓起,对全市因历史遗留原因导致无用地、规划、竣工验收手续的,以及土地性质和用途不一致、欠缴税费、法院查封等各类问题未解决的,登记资料不完善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梳理出办证难小区42个,涉及14000户。同时对全市办证难小区建立“一区一策”责任清单,各部门积极联动、各司其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
垦源小区住户彭聚宝说:“过去,我们的房子没有‘身份证’,心里总是不踏实。现在,历史遗留的‘旧账’变成了捧在手里的‘红本本’。这小小的证书,托起的是我们老百姓‘稳稳的幸福’! ”
我市对已完成首次登记并畅通办证渠道的小区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同步公布办理小区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工作人员深入各小区张贴公告,告知已打通办证通道的小区群众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全市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化解工作。跟踪督促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小区责任单位主动化解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督促已办理首次登记未完成分户的小区责任单位抓紧完善税费,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充分运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把握政策窗口期,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依法化解问题,力争年内完成首次登记,分户登记做到“能办尽办”“应办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