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工业园昆仑工业小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格尔木工业园昆仑工业小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格尔木工业园昆仑工业小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建设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内,109国道以南,盐化路以东的现状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水处理量为2.5万m3/d。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979-8420023
通信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团结湖路6号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满工 联系电话:15910902367 邮箱:396688189@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707A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点击此本文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BsU_sZry4RNe0KwkyaAmA 提取码:9ns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相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建设单位: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日期: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