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严格遵循“科学、客观、精准”原则,依据申报材料初审结果、现场核查情况及各部门日常监管情况,并参照《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指南》中的量化指标,从场所敏感性、历史灾情、防御能力三个方面对重点单位进行综合评分与等级划分,现将2025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格尔木市气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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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格尔木市2025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公示.wps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