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多维协同发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切实将健康福祉精准覆盖至全市各城乡居民。
持续筑牢重点人群健康防线。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安排补助资金1949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19个项目。通过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质化水平,安排补助资金398万元,重点支持传染病防控与监测、两癌筛查、健康素养监测等关键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切实强化全市公共卫生领域核心能力建设。通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实现民生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提升医疗卫生保健能力。注重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补助资金1620万元,持续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广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并通过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同时支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加强特色科室建设等项目,切实提高地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市财政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卫生领域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力保障群众公平享有高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