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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全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09:31:04
发布单位:市工商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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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全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海西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海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本公告受理海西州行政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下列安全生产隐患:

(一)未依法取得或超过有效期限使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

(二)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超过许可数量或品种、超过规定时间作业、超过规定储存量、超过定员人数组织生产经营的;

(四)危险工(库)房防爆、防火、防雷等设备设施缺失或失效的;

(五)危险性建(构)筑物内外距离不满足安全标准要求,或违规混存危险品的;

(六)新改扩建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生产线、危险品设备设施报废半年后未销爆处理的;

(七)未建立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八)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0977-8714652。

(二)来访及信件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党校路6号海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科。邮政编码:817000,信封请注明“民爆安全隐患举报”字样。

三、举报要求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并对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以便核查回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相关图片证据等有价值线索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四、奖励规定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经核查属实且符合《海西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将按照办法明确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及发放程序按该办法执行。

来源:海西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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