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西州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 <青海省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核查的函> 的函》(西反垄断联办〔2025〕19号)工作要求,《格尔木市“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方案》(格政办发〔2025〕23号)中个别条款违反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现予以修订并公告如下:
一是“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条款中,将“建立规模企业培育库”修改为“建设规范化培育机制”,删除“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全力帮助企业纾困”。
二是“提升服务业上规模”条款中,将“坚持升规入统一批。全面开展全行业摸底调查,做到企业经营情况底数清、台账细,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持续摸排梳理企业情况,依托第三产业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企业经营月调度。做强库内支撑和保持科学动态调整,争取企业达标即入统”修改为“实施全行业规范纳统。开展服务业全行业地毯式摸底调查,建立涵盖所有市场主体的经营台账,明确“升规入统”的量化标准与申报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对辖区内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具备发展前景的服务业企业,统一纳入培育服务范围,提供同等的政策咨询与指导服务。依托第三产业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全行业经营月调度制度,对符合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及时指导完成纳统手续,实现达标即入统、应统尽统”。
将“坚持重点培育一批。以市属国有企业为基础,引导其参股或控股成立经营公司,鼓励开展“送货下乡”、机关学校食堂用品等集中供应业务,集中做大企业业务规模”修改为“开展分类引导培育。鼓励包括市属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自身优势成立专业化经营公司,平等参与“送货下乡”、机关学校食堂用品集中供应等市场化业务,通过公平竞争扩大经营规模。对参与公共服务类业务的企业,明确服务标准、定价机制和考核办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资质认定、项目竞标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条款中,将“围绕四上企业入库培育”修改为“构建公平普惠的‘四上’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删除“形成“一企一档”动态清单”。
四是“加大融资支持”条款中,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四上”企业金融需求,开展“科创贷” “信易贷” “银税贷”等多种形式的无抵押融资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四上”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提升贷款办理效率”修改为“引导银行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建立标准化的“绿色通道”,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政策,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法依规提供续贷支持,不得违规抽贷、断贷、压贷,确有困难的可协商予以延期,并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删除“支持进规(限)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开展融资;支持有条件的进规(限)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五是“推动批零住餐企业、个体户上限入库”条款中,将“建立企业台账。将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或年纳税额超50万,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或年纳税额超15万,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万-200万或年纳税额超10万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修改为“建立企业台账。重点关注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万-200万的企业”。
特此声明。
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