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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公安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1:37:17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来源:格尔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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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着力解决执法、守法、普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狠抓打击防范、稳定安全、基层基础、服务民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根据工作实际,将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格尔木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面法治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学习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教材,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部门负责人集中进行法治学习、交流探讨,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制定格尔木市公安局民辅警教育训练工作计划,举办培训班,及时跟进最新文件报告,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展开学习热潮。利用重要节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3次,其他法治培训26次。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格尔木市公安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税务、劳动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及时掌握涉及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销售伪劣防控药品、器械及其他疫情防控材料等违法犯罪信息。加大对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建设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意见》、公安部6项措施、省公安厅阳光警务暨三十条便民措施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减证便民。狠抓公安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意见的落实,能够及时出具证明的,及时给予办理,对一时没有条件办理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及时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二是优化服务。围绕户籍、治安等行政管理事项,从放宽条件、压缩时限、定制服务等方面着眼,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特种行业、保安服务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大型活动审批等治安监管工作制订了详细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重点问题,并对抽查工作及结果公开,制订基本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能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阳光审批”“阳光备案”。二是在深化户籍制度及配套改革的同时,密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实施“一企一警”,持续推进治安管理服务新政,围绕旅馆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边防证等许可事项,简化审批办事事项,推动便民利企措施,推行公章刻制“一网通办、一网联办”,优化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应用,着力破解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让改革红利进一步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发挥“村警”独特优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与预防处置

(一)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为有效解决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定性处理、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我局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体议案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集思广益,抓“重点”、疏“堵点”、解“难点”,不断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质效。同时,适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向等提出意见建议,2025年共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体议案15次,共讨论案件119案174人。

(二)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与青海彰杨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加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协助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2025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我局各类合同64份,接受民警法律咨询40余次,组织开展行政法规和行政诉讼知识专题法律讲座,对我局40余人讲授相关知识。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格尔木市公安局全力践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任务,实现监管触角更加深入、机制运行更加高效、规范提升更加标准。一是局法制支队以执法办案系统为载体,积极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每日对案件审核监督及警情分流情况进行通报,2025年已形成每日案件审核监督及警情分流情况 期,并跟踪督促落实办案部门及时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坚持月通报制度,对当月办结的案件逐案进行考评,全面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采取措施加以整改。通过每天、每月、每季度监督考评及日常案件审核,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对音视频的上传情况和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严格审核,继续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通过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实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考核制度化。

(二)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专题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上半年述法和专题述法工作,持续抓牢“报告起草+专题评议+问题整改”三项重点环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完成述法,完成率达100%。

(三)法制依法审核。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依照我局法制工作实际情况,确定1个法制工作负责科室,1名法制工作负责人,至少1名法制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格尔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作为法制工作责任科室,配备1名大队长、1名教导员及4名案审民警负责法制审核工作。

(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我局行政检查主体检查资格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检查由民警带队,凭人民警察证实施行政检查。行政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截至目前,我局取得人民警察证件人数463人。二是坚持"应合尽合"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内容包括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范围、检查对象、计划名称、检查比例及频次、检查对象数量、检查时间、检查方式、联合检查比例及频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格尔木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格尔木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按照司法局通知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要求行政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扫码入企”。三是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实施合并检查、联合检查,通过《格尔木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明确完善。目前,各涉及涉企行政检查的部门按照计划完成检查17次25家,扫码入企检查8次。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树牢执法为民理念,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通过线上线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监督能力培训。我局结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行政执法业务4次。

(五)负责人依法应诉。根据《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应诉职责,我局负责人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出庭率达到100%。

(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5年以来,根据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开展行政案件评查工作,评查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卷777起,行政强制案件12起。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改进、创新工作模式,运用高效可行的工作措施,配强配齐法制和一线执法队伍警力资源。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跟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全力保障格尔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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