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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5/12/26 15:49:52
发布单位:信息发布
来源: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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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一)执法主体与机构:格尔木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于2001年7月,隶属于格尔木市卫健委,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12月纳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主要负责格尔木市辖区内658家公共场所卫生、118家医疗机构、13家放射诊疗机构、申报平台200家职业卫生、43家生活饮用水卫生、35所中小学校及34所托幼机构、13家放射诊疗机构、2家集中消毒餐饮具、3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等执法监督工作。

(二)执法人员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持证执法人员6人。2025年度新申领执法证0人,因工作调整、退休等原因注销执法证0人,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

(三)执法制度与规范:明确考核指标与审核流程;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事前公示、事中记录、事后公开全流程;参照国家及青海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与基准,确保执法公平合理。

(四)执法装备与保障:配备执法仪10台、执法车辆1台、照相机2台等执法设备共4台(套),设有询问室、听证室各1间,为执法工作提供硬件支撑。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为重点工作,规范公共场所及其他场所经营秩序。2025年,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强化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审查、行政审批、证件发放、证后管理等方面,全面执行“公共场所事先告知承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完成卫生许可证新发证288户,量化分级率100%。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100%。建档率100%,放射诊疗许可6家,二次供水许可1家。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为龙头,以整顿规范公共场所为重点,重整人员,分片包干,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对宾馆、旅店、娱乐场、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504户次,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空气、公共用品用具样品806份。共查处公共场所违法案件5起,共计罚款23300.00元。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4件,办结率达到100%。严肃整顿了五小行业的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加大打击医疗违法力度及其他违法行为。为维护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以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为重点,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核查,重点整治,多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督。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70户次,完成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及年检校验。2025年度我队共立案医疗案件12起,目前结案9起,共计罚款:10000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6730.00元;传染病1起,罚款6000元;查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医疗市场服务秩序,净化了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

(三)双随机“一公开”及“健康青海蓝盾护航”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青海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健康青海蓝盾护航”系列行动工作要求,开展了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的监督抽查工作,已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将监督检查、检测结果及处罚情况及时录入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并通过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我市共有中小学学校35所,托幼机构34所,为切实保障学校卫生安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3份,截止目前完成2025年春秋两季风险隐患排查70余次,出动车辆65台次,卫生监督员人236人次,进一步推进了学校的病毒感染防控,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与报告、因病缺勤及学生晨检制度执行、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工作制度、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教学卫生、宿舍卫生及健康教育的落实。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我市共有生活饮用水单位43家,包括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4家(其中1家未启用),二次供水单位38家(3家已办证,19家使用增压泵,16家未办证);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6家,应用现场121户。截止12月底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32家,现制现售水饮用水经营单位6家,小区设点安全用水71台,确保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六)职业卫生检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职业病工作,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2025年完成75家企业职业健康用人单位专项治理的收官填报,开展26家职业健康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监测数据通报及整改培训工作,完成66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上报工作,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家,开展25家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及培训工作。

(七)抗(抑)菌专项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抗(抑)菌制剂经营行为,切实加大对抗(抑)菌制剂的监管力度,增强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感,规范抗(抑)菌制剂市场秩序,重点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大型超市、零售药店、母婴用品店等抗(抑)菌制剂销售、使用单位10家,重点抽取了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20个批次的产品。执法人员对未能提供卫生许可证批件的产品立即下架,并及时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督促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销售、使用单位负责人加强消毒产品索证意识,严把进货关,严格审核消毒产品相关资质,规范进货渠道,确保在售的抗(抑)菌制剂安全可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编制支持,补充执法人员力量,优化人员专业结构。持续开展“精准化、实战化”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跨区域交流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养,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执法铁军。二是强化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监测,采取有利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效能,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三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非法行医、公共场所卫生不达标、传染病防治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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