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及青少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引导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对保健品店、眼镜店市场主体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广告发布中存在的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审查规定等广告违规突出问题。
实地监督检查,确保真实合法。本次主要围绕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保健品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功能;是否利用学术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是否夸大保健功能或适用范围;是否存在虚构使用效果、伪造实验数据等情形。针对眼镜店,重点检查近视防治、视力矫正、缓解视疲劳等功能性宣传是否具有科学依据和证明材料;是否对眼镜片功能进行不实或误导性描述;是否存在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行为等问题。从严整治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传近视防控效果等虚假违法广告。此次共检查保健品店4家、眼镜店6家,暂未发现广告违法违规行为。
同步精准普法,筑牢合规意识。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同步开展《广告法》的宣传普法,执法人员针对具体违规广告内容,现场向经营者及相关负责人明确广告发布内容中禁止使用的情形,如关于禁止虚假宣传、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规范使用用语等规定。对保健品店经营者,重点解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保健食品不是药物”的底线红线;对眼镜店,着重宣讲《广告法》中对“最高级”、“最佳”、“根治”等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不得以虚假的“打折”、“优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通过现场普法,使普法教育更具针对性和说服力。经营者普遍反映,这种“边检查边讲解”的方式,使其对广告合规要求有了更清晰、深刻的认识,避免了因不知法而违法的困境。
本次旨在通过执法与普法的深度融合,在查处违法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同时,更致力于培育市场主体的法治信仰,着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守法自觉性与合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为实现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广告市场的长效常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法广告行为;加强与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联动,开展联合普法培训,共同筑牢市场诚信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