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社会救助低收入人口认定环节存在“标准碎片化、数据孤岛化、管理静态化”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政策分散导致群 众“查政策难”、部门数据不通造成认定“耗时长”、静态管理易有“漏保错保”,难以满足困难群体“应识尽识、应保尽保”需求。为破解上述痛点,格尔木市加速探索构建“123+N”工作法(即1份政策指南、2个效能抓手、3项规范制度、N个认定维度)健全低收入人口认定规范机制,为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地提供基础性支撑,实现困难群体“应识尽识、应保尽保”,有效推动 社会救助认定从“被动受理”向“主动精准”转型。
一、1份指南做“政策向导”,破“政策分散壁垒”
印发《格尔木市社会救助政策申请认定流程指南》,内容涵盖4类低收入人口认定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时限要求、咨询电话等,同步通过社区公示栏、政务网站、村社微信群等渠道推送,让群众和基层干部“一查懂政策、一看明流程”,彻底告别“多头查文件、反复问干部”的情况。
二、2个抓手提“认定效能”,破“低效静态困境”
一是用好数据协同核对平台抓手。联动人社、教育、公安等30余个部门,利用好“青海省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18类关键数据实时比对,将认定耗时压缩至最快7个工作日,实现数据互通、自动比对,替代传统“人工填表、上门核查”的低效模式,大幅提升认定效率与准确性。二是用足低收入人口库平台抓手。不再实行“一次认定、长期有效”,而是根据低收入人口家庭情况变化(如就业、重病康复、收入增长),实行“定期自动复核+动态监测”的管理机制。对各类低收入人口家庭进行定期复核、信息更新和系统管理。所有救助对象信息均录入青海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动态监测,通过数据平台自动预警(如人员变动、漏保预警),及时调整认定结果,确保认定结果“随困调整”,以动态监测确保认定结果与家庭实际困难“同步更新”,避免救助脱节。
三、3项制度强“规范执行”,破“执行松散隐患”
《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档案资料装订工作的通知》《社会救助领域做好近亲属备案的通知》《关于规范社会救助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流程的通知》等3项制度筑牢“规范防火墙”。针对基层认定流程不统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构建“全过程监督闭环”,减少错认定、漏认定情况,保障认定工作合规可控。一是档案材料整理标准化。以文件形式做好对档案整理工作的要素规范工作,规定救助对象档案按“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同时组织相关经办工作人员集中对问题档案进行自查,明确必查项目与询问要点,避免内容遗漏,强化人员对指标体系的理解与采集规范,根据自查内容,截至目前,已对112户低保边缘家庭档案进行检查,将其中62户问题档案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并及时督办乡镇(街道)整改,对283户临时救助档案进行检查复查,将其中57户问题档案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并已及时整改完成。二是近亲属备案工作明确化。明确规范近亲属备案对象、范围与内容。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虚假备案的经办人员,及时调查,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对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救助对象,立即终止救助并追回资金。三是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流程规范化。明确好分类认定标准、认定流程、办结时限、公示公开、动态监测等工作。
四、N个维度解“单一标准”,破“传统认定困局”
N个维度画准“困难肖像”。跳出“唯收入论”的传统框架,将多维度纳入综合认定,结合城乡差异、家庭结构(单亲、重病家庭等)、致贫原因制定差异化细则,既防“漏救”也防“资源浪费”。将“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纳入综合认定维度。一是收入维度。明确城镇、农村人均月收入认定线,成年人就业成本扣减收入20%、残疾人扣减50%;二是财产维度。明确家庭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限额标准;三是刚性支出维度。对家庭成员患重病、重度残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情况,精准核算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避免特殊困难家庭因“收入达标但支出过高”被排除在外。
五、取得成效
一是认定精准度大幅提升。通过“多维标准+数据比对”,低收入人口认定准确率大幅提高,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达90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595元/人/月,较上年分别增长29%、26%,自今年4月提标以来,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8771人次,全年累计在册城乡低保累计22958人次,资金发放量同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5%,在册保障人口同比增长71%,有效预防了“漏保漏救”现象发生。
二是认定效率显著提高。跨部门数据平台将核对流程压缩至最快7个工作日,实现“困难群众早认定、早获助”,同时积极协调开展异地群众救助工作,通过“快速核对、容缺办理”机制,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有在册异地城乡低保对象340户93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共402.2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55户48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88.8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83户44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13.41万元。累计救助城乡临时困难家庭90户28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02.68万元。其中急难型困难家庭2户7人,发放救助金9.8万元;支出型困难家庭35户116人,发放救助金39.16万元。
三是救助资源精准匹配。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不符合条件即退出、新困难即纳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纳入“单独施保”,全年新纳入保障564户1554人,加大了对60岁以上老人、重病、重残人员救助力度,同时依托“大数据+网格化”平台,整合多部门数据,积极开展实地入户调查,对低保对象实地排查累计3248户、特困供养对象实地排查累计361户、低保边缘家庭实地排查累计583户、实地主动摸排6350户。通过社会救助APP采集信息12179条,其他个别因特殊情况居住在外地的困难群众采取视频、电话等方式,线上累计调查低保对象811户,从“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