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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1/06 08:56:55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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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为政服务”理念,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主线,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以“依法理财、依规管财”为主线,将法治思维贯穿财政监管等全流程,切实把法治要求转化为财政工作实效。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架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现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制定印发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清晰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方向与具体任务,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半年述法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与评议表,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切实以问题整改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三是聘请专业常年法律顾问,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把控、事后化解”的全链条法律保障机制,切实防范行政决策风险、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每一项行政决策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既为依法行政筑牢“防火墙”,也为提升决策质量、保障行政效能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二)深学细悟,凝聚思想共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通过专题会议、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个人自学等方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要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为核心,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领域核心法规,精准把握业务操作法律依据,推动财政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双提升。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数字化平台,拓宽法治学习渠道,确保学习常态化、全覆盖。通过系统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梳理财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明确财政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的法律边界,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显著增强,真正实现法治学习入脑入心、法治实践见行见效,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三)多措并举,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宣传阵地效能,严格对标宣传时间节点,组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金融机构等单位,综合运用横幅、局内外电子屏、展板、宣传手册等载体,通过集中宣传、专题讲座、培训、文艺汇演、刊播公益广告、答题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商超等面向群众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金融和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政策宣传。同时,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平安建设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点面结合的宣传矩阵,持续强化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类问题的能力。截止目前,共开展宣传培训活动27次,不断提升了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治理法治氛围。

(四)精准施策,大力扶持企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财政持续增收提供可靠保障。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和税费征缴工作纪律,坚持应减尽减,应收尽收,确保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高度关注钾肥、碳酸锂、光伏等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做好应对措施,加强非税征管,努力挖潜增收,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挖掘税源增长点,提高收入质量。二是持续贯彻落实各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要求,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财政惠企政策的杠杆效应,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消费潜力。截至目前,累计安排企业补贴资金2917.1万元,其中: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58.8万元;安排交通运输领域等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1652.7万元,用于老旧运营报废货补贴;安排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补助资金355.6万元;安排促消费资金650万元,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助力我市消费市场稳步提升,经济逐步回暖。

(五)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财税法规执行、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享有陈述、申辩等法定权利,及时公示行政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结果在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进行公示。二是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规定,向被检查单位规范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编制检查工作底稿,收集相关印证材料,撰写财政检查工作报告。对财政监督检查对象的抽取情况和检查处理结果在“双随机”系统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确保财会监督和政府采购监督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要求,做到了案卷卷面、文书等资料统一规范,卷内目录和序编排合理、文书填写清晰工整,案件材料按照办案的客观程序排列,案件装订整齐美观,形成规范、统一的案卷装订,确保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六)聚焦主责,筑牢资金保障防线。一是为进一步夯实全市财务工作基础,提升财务队伍专业素养与合规意识,制定全市财务人员专项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围绕预算法及青海省预算债效管理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核心财经法规举办三期培训,累计覆盖全市127名财务从业人员,通过政策解读,切实帮助参训人员精准把握法规要点、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为筑牢全市财经纪律防线、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全市40余名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格尔木市2025年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提升”培训班,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这一核心主题,综合运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分组讨论、主题研讨等多元教学方式,通过观看红色纪录片、现场参观西路军纪念馆等形式,聚焦我市金融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围绕金融风险防控的担保策略、法律边界、筑牢风险防控等专题开展系列授课。深入融合党建与金融知识,重点培养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不断完善编制科学、监督有力、绩效评价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安排法治工作经费149万元,用于法律顾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等方面。

二、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抓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仍需增强,将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统筹推进的合力及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缺少自媒体、信息化宣传手段,宣传方式单一传统,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业务工作的结合还需进一步拓展、深入和细化,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的实效性。三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未能充分将法治思维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债务管理、绩效应用、监督检查等财政管理各个环节,“一把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督促,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议法,进一步夯实全局普法责任,以“强宣传、创方式、求实效”为核心抓手,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展板、横幅、现场咨询等形式扩大覆盖面,让普法内容从“被动听”变为“主动看”,切实提升普法精准度与吸引力,真正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深入人心。

(三)深化法治保障支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点讲解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务等内容,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实法治建设专职人员队伍,培养既懂财政业务又精通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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