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格尔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任务,以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笃学践行法治思想,筑牢依法治理根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以学习成效和实际工作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面。二是聚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结合案例分析、现场执法等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依据和标准,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一是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1起,处罚金额累计230万元,不予处罚案件3起,免罚金额107.84万元;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开展集体约谈,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展开约谈40次,涉及企业110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2025年至今,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142件,已办结135件,7件正在办理。二是制定印发《格尔木市2025年度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前三季度45家检查,第四季度检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严格按照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实施非现场执法。三是按照《格尔木市2025年度辐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开展辐射安全检查,格尔木市涉源单位5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6家,2025年已完成检查10家/次。
(三) 构建协同执法格局,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和权利运行,严格规范检查主体与资格,严格检查主体的法定资格及并及时公布检查标准。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并公布《格尔木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开年度检查计划,自2025年1月至今共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共302家企业,涵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专项排查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规范出具行政检查审批表、执法证件出示、检查结束后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等流程。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当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过程中,通过将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领域的执法职责有序整合并入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巩固并不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综合执法效能得到显著提升。部门内部执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与布局。同时,区域、流域协同执法机制得到持续完善,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联合检查、联动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打破地域和管辖界限,切实增强了对区域性、系统性环境问题的整体识别、协同应对与综合治理能力,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三是健全部门协作联动, 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重点在环境犯罪案件侦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针对交叉领域、新兴业态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监管主责和协作配合机制,避免重复执法。
(四)全面优化执法流程,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查制度》、《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公示制度》、《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15项制度。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的工作流程和文书标准。加强对执法环节的实时记录和全过程留痕,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查、可回溯管理。二是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组织了“以师带徒”培养方案,注重培养新录用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精神。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法律素养。面对重大复杂案件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为精准执法提供专业支撑。
(五)强化智慧技术赋能,精准支撑高效监管。一是推进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无人机、卫星遥感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范围。依托格尔木市生态环境领域环保智慧助理服务项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项目、格尔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隐患评估报告项目,提升执法规范性和办案效率,辅助进行环境风险研判。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化管理,全面应用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任务线上分配、现场检查信息实时上传。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行为、执法效能的监督考评,提升执法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六)加大环保普法宣传,提升全民守法意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把环境宣传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结合日常执法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企业普及《宪法》、《民法典》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
(一)精准执法水平尚需提升。一是未能进行差异化管理,尽管推行“双随机”,但在具体执行中,有时未能完全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排污强度、风险等级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管,二是问题发现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环境风险认识不足,对于隐蔽性、复杂性环境污染问题的深度挖掘和精准识别能力有待加强。三是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不深,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其对现场执法的有效补充和精准指引作用。
(二)队伍建设能力尚须提升。一是人员数量与任务不匹配:随着监管对象增多、监管要求提高,执法任务日益繁重,现有执法力量捉襟见肘。二是专业能力存在短板,面对复杂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对自动监控、危废管理、碳排放等新领域监管要求掌握不深,复合型、专家型执法人才匮乏。三是在当前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自然资源、林草等执法职责并入生态环境部门,但人员与编制的划转却未能同步完成,同时由于业务内容的专业性差异巨大,生态环境执法聚焦污染防治;自然资源执法核心在于国土空间管制与矿产资源保护;林草执法则侧重于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部门之间业务壁垒使得短期内的有效融合与精准执法变得困难。四是执法环境仍需优化,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尚未根本扭转。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舆论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创新工作等方面继续积极发挥作用,同时需要针对存在的挑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应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2025年11月14日